什么是安置房
所謂安置房是指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由于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房就是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能買嗎
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要看是否能夠辦理房產證,安置房分為兩種,一種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產屬個人所屬的,但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后可辦理房產證,另外一種是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別,可自由上市,當然房產證也是肯定有的。

買安置房有什么風險
1、當前所有拆遷安置房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進行買賣的,從簽訂協議再到房屋的交付一般等待的周期較長,間隔時間長不說而且存在的可變因素實在是太大了。
因此可能出現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等到交房的時候可能比原有的價格高出很多,因此拆遷戶一般是不能夠接受的,就會產生一些矛盾,甚至嚴重的會直接起訴上法庭。
2、是房產共有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一些因為拆遷分房而導致家庭矛盾升級的案例,雖然這些都是個例,但是也說明了安置房實際上是會存在這樣的問題的。
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實際上會在利益沖突下而土崩瓦解,他們為了追求己方利益而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所以當安置房存在共有人時,應當要多加注意。

3、政策方面會對拆遷安置房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這類房屋的特殊的性質,導致交易行為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且可能會引發國家對其的一些規范政策的實施。會使拆遷安置房的一些進入市場的門檻有所提高。
其實政策也是在不斷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的,可能情況改變了那么政策也會相應的改變,而拆遷安置房作為在政策指導下產生的一類房產也會隨之改變,因此在考慮購買此類房產時一定要注意相關政策。

安置房值得買嗎?
安置房的全程一般為拆遷安置房,從字面意思上相信大家就可以了解到房屋的具體意思了吧。安置房是指房屋征收之時,為保障征收對象的利益,拆遷方將給予拆遷戶一定的拆遷賠償,拆遷賠償以貨幣賠償和產權置換為主。很多人都會選擇產權置換的方式,也就是拆遷房給予被征收對象另一套房子用作安置,這樣的房子就被大家成為安置房。
有的業主對拆遷房賠償的安置房不是那么滿意,就會計劃將房子賣出去,重新購買一套商品房居住,拆遷安置房也是可以購買的,不過在購買安置房之前,購房者一定要清楚安置房的含義以及購買安置房的一些注意事項,否則將吃大虧,而且損失最大的是自己。

購買安置房要注意什么?
1、注意貸款問題
安置房始終不同與商品房,所以在購買安置房之前,針對安置房的各個方面,購房者都要提前去了解清楚。現在大多數的購房者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購買的房屋,購房者如果想通過貸款的方式購買安置房,首先還要搞清楚安置房是否可以申請貸款。具體要看不同銀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積金管理也可以辦理貸款。
2、注意房屋產權問題
有完整的房屋產權的房子才能辦理房產證書,沒有房產證書的房子在出售、出租、抵押的時候都會受到限制。而有的安置房是沒有房產證的,購房者在購買安置房之前要針對安置房的產權調查清楚,如果安置房所在的土地是集體土地,那這樣的安置房是辦理不了房產證的;但如果安置房所在的土地是國有土地,則可以辦理房產證。

3、注意房屋質量
在大多數人的嚴重,安置房的質量都不是那么可靠,確實,安置房的利潤往往是被套死的,建筑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所以購房者如果要購買安置房的話,還要注意安置房的房屋質量問題,安置房也有比較好的示范工程,這就需要購房者去判斷了。
4、注意交易限制
安置房要上市交易受到的限制也比較多,購房者對這一點也要了解清楚,一般安置房上市交易會受到時間的限制,比如說規定五年內不能上市交易,但不同的城市規定不一樣。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區別?
1、產權
安置房相對于商品房而言,產權上有明顯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是有完全產權的,即完全的房屋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2、時間交易限制
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規定安置房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3、交易風險
由于安置房存在的諸多交易限制,購買安置房的風險相對于商品房而言就會大一些,安置房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加以規范,就算是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如果國家法規又規定該房屋不得轉讓,那法律上可以視為情勢改變,造成該合同不能履行。
4、質量區別
商品房的質量一般都不會存在什么大的問題,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潤被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此來增加利潤。
以上就是關于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介紹了,購買房屋的時候建議大家還是不要購買安置房這種類型的房屋,不僅僅是安置房,在遇到一些自己不了解的房產類型的時候,自己也應該先多去了解一下該房屋是否存在一些交易的限制問題,這樣才能避免購買房屋造成的損失。

安置房有哪些類型?
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是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第二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安置房可以進行買賣嗎?
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是受我國法律的保護。不管是什么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之后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在沒有取得房產證之前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說,如果拆遷安置房有相關法律證件的話,其交易與普通房屋是沒有任何差別的。

買賣安置房存在哪些風險?
產權不清晰
很多安置房在買賣的時候很可能還沒有取得產權證書,因此最終誰是產權人還并不明晰,有可能最終該在買賣協議中簽字的賣家并沒有簽字,而不該簽的卻簽了,從而導致買賣合同效力出現問題從而引發房產糾紛。
交易耗時長
一般安置房的交易時間會比較長的,所以在買賣過程中不可預見風險就會越多。就如上文提到的類安置房賣方要在五年后才能交易過戶,這中間出現不可預見因素和糾紛的可能性也就很大,例如賣方因房價上漲而毀約、房屋被抵押、被查封等風險出現,這些風險都會給買方帶來一些難以解決的麻煩。

稅費風險
很多安置房的買賣合同中并沒有約定稅費承擔主體及方式,或者因為買賣期限較長導致國家政策變化產生了新的稅費,從而可能導致買賣雙方因稅費爭議而產生糾紛。另外,安置房在過戶的時候可能需要補交土地等相關價款,雙方也應對此進行明確約定,防止日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安置房的類型有: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