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質如何分類?
土地性質可以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其中:
(一)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二)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等;
(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丘、荒灘等。
土地分類的原則
(一)實用性和科學性相結合的原則。在盡量滿足當前我國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的情況下,維護土地分類的科學性,并盡可能的與其他部門的相關規定及國際慣例保持一致。
(二)連續性原則。土地分類標準既要發展、修改,又要同原有體系和調查成果相銜接,盡可能小改、不改,也為以后的發展留有余地。
(三)多途徑滿足土地管理需要的原則。通過修改土地分類體系最大限度滿足管理需要的同時,必須考慮通過其他渠道、方法來滿足單靠修改土地分類尚難以滿足的那部分需要,并在修改中為之創造條件。如城市、建制鎮、村莊的建設用地面積等將另行單獨列表統計。
(四)精簡、協調的原則。凡能精簡、歸并的地類盡量歸并,并使修改后的土地分類與原有土地分類相協調,既為過渡到城鄉工地統一分類創造條件,又盡可能減少過渡成本。

土地的性質及過戶方式
(一)集體土地
一般是農村土地,只能一個村戶籍人員之間辦理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到村委會申請,受理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會辦理過戶,不對外村戶籍轉讓。
(二)國有土地
又分為劃撥和出讓性質。劃撥,是不能辦理過戶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后,轉變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才可以辦理過戶。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是可以辦理過戶的,過戶只有幾百手續費。
國家土地性質分類標準
國家土地性質分類標準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業、工業、住宅等)所構成的土地。

土地性質的認定部門是誰
土地性質的認定部門是由土地管理所來決定的。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性質怎么變更
1.農用地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用地單位須先向國土、規劃、建設部門征詢擬用農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項規劃;
2.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
3.用地單位持建設部門辦法的《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

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么區別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別在于:
1.性質不同:劃撥土地是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無償取得的,一般不設定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出讓土地是國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與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劃撥是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讓是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

3.期限不同:依照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讓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農村土地性質變更可以嗎
農村土地性質變更是可以的。只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 經過各部門審批通過后,土地性質就變成工業用地了。土地證地號指是宗地號,也就是那一幢樓所處的那塊地的編號,一般是一幢樓或幾幢樓同一個地號。
最新土地性質分類標準
最新土地性質分類標準有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業、工業、住宅等)所構成的土地。

土地性質有哪幾種
土地性質可以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其中:
1、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2、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包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性用地,比如農村的廣場等);
3、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
土地性質按所有權,可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類。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等,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氣、土壤與基礎地質、水文與植物以及動物,還包含這一地域范圍內過去和現在人類活動的種種結果。
土地有四大功能:一是生物質的生產功能;二是城鄉環境的調節、凈化、循環、緩沖等生態服務功能;三是維持農民的基本生計功能服務;四是支撐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的空間需求。
土地性質劃撥的房子可以抵押嗎
房子有房產證,土地性質是劃撥的可以辦理抵押貸款,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并批準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
抵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終止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終止期限。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設立、變更和消滅應依法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經登記后生效,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什么是商業用地
1在我們國家目前來說大多商業用地都是出讓土地,而且在我國有明確的相關條例規定了,商業用地的最高年限就是40年。
2.商業用地的土地利用價值都較高,因為這些地區,而且可以產生的經濟效益也更高,還可以引起地價上漲。
3.商業用地和居住用地不一樣,它要使用的土地選擇性非常強,并不是隨便一塊地久可以作為商業用地。
4.可逆性差。農用地轉換為商業用地相對更容易,但是如果要把商業用地轉成農用地就非常困難了,因為要拆除上面的建筑將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

什么是綜合用地
1.綜合的意思就是可以在一塊土地上選擇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用途,比如說商業和居住、科研和辦公等都屬于綜合用地。
2.綜合用地存在兩種情況,第一是多個用途的不動產不好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第二是多個通途的不動產能夠分割,但是使用者就多屬于不同的單位或者個人。
3.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可以全部按照綜合用地50年使用權來辦理出讓手續,但是第二中就比較麻煩,要分清楚用途在保證各個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后做好出讓期限手續。
什么是住宅用地
1.住宅用地的占地和周邊合理間距之間的綠地和小路等,都是住宅用地。
2.住宅就是人們日常居住的房子,包括獨立或非獨立的院落,城鎮的住房一般都是獨棟,所以這類的普通住宅、公寓、小區、別墅都是住宅用地。

什么是工業用地
這里所說的就是用于工業產生或者和工業生產有關的場所,比如車間、倉庫、設備房等等都屬于工業用地。
什么是其他用地
一些用來建設學校、醫院、實驗室等等地方,都被稱為其他用地。